消委会警示:“全包价”“一口价”不可信家庭装饰慎签“报备合同”

  一些装饰公司在签定正式装饰合同前,要求顾客先预签“报备合同”,一起交纳定金或预付款。近期,重庆市顾客权益维护委员会、成都市维护顾客权益委员会在受理投诉咨询时发现多起由预签“报备合同”引发的装饰胶葛。针对这一现象,两地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顾客慎重签定此类“报备合同”。

  据顾客反映,“报备合同”内容相对来说仍是比较简单,对工艺、工期、装饰用到的资料等不作约好。顾客往往被装饰公司的所谓“一 口价”“全包价”、优惠赠送等营销许诺招引,赞同预签“报备合同”并付出定金或预付款。比及签定正式合一起,却发现许多条款与装饰公司前期许诺不符,无法达到共同,面对丢失定金或许不得不进一步签定正式合同的被动局面。

  律师以为,装饰公司未依法实行提示和阐明责任,误导顾客,涉嫌侵略顾客的知情权。装饰公司在前期未有设计图和施工图的情况下,迷糊报价或许不揭露报价表,以便经过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低报价、高增项”来取得更大利益。该行为涉嫌违背《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产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和《顾客权益维护 法》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供给信息应当实在全面,不得误导顾客的规则。假如其意图并不是为了实在的买卖,而是以“全包价”“一口价”为幌子设定圈套,诱惑顾客与之签定“定金合同”“报备合同”,等顾客发现时又成心制作顾客违约然后扣除昂扬违约金或许定金以获利,则实质是一种“定金圈套”,涉嫌合同诈骗。

  两地消委会提示很多购买的人,慎重签定此类“报备合同”,必要时能够拒签,直接要求与经营者签定正式合同;不要轻信所谓“一 口价”“全包价”,以及“最终优惠名额”“打造样板房”之类宣扬;先签合同再交定金,避免激动付费后对合同内容有贰言时堕入维权被动局面;要求商家将口头许诺内容写进合同附件并签章;除查看合同里关于违约责任等要害内容,对合同的要害附件如图纸、预算等内容,也要查看清楚并两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