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应急办理局对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办理局对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埔-鱼)应急罚〔2023〕8号。

  根据《修建施工作业劳作防护用品的装备及运用标准》(JGJ184-2009)第1.0.4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行工程人员和其他人员、应根据本标准正确佩带相应的劳作防护用品,以保证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第2.0.4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定佩带安全帽。作业人员必定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作业要求正确运用劳作防护用品。……”、《企业劳作防护用品办理标准》第八条“劳作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依照规章制度和劳作防护用品运用规矩,正确佩带和运用劳作防护用品”的规则,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时有必要佩带劳作防护用品安全帽。 经查,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首要是做修建装修和其他修建业。2023年9月,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物资美通交易有限公司签定《广州市保利鱼珠AP0518023地块项目G7-1G7-2G9G10栋室内砌体精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承接了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路东鱼珠保利港精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并于2023年9月开端施工,朱朋森为该项目项目经理,连汉伟是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人,担任不锈钢装置作业。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0日向从业人员连汉伟发放劳作防护用品(安全帽)。2023年9月6日下午,执法人员查看发现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人连汉伟在未佩带劳作防护用品(安全帽)的情况下,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不锈钢装置作业。 综上,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1名从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未佩带劳作防护用品(安全帽)的行为违背了上述规则。

  《安全出产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行政处罚方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经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批改)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出产经营单位及其首要担任人或许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正告,并可以对出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首要担任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背操作规程或许安全办理规则作业的……”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