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修建业企业产生重组兼并分立资质公示

  22号令)、《住宅城乡建造部关于建造工程企业产生重组、兼并、分立等状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告诉》(建市〔2014〕79号)和《修建业企业资质办理规则和资质规范施行定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则,对昆明八洲建造工程有限公司等,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定见予以公示,公示时刻为: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

  专家检查定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云南省修建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渠道登录”查询具体定见。如企业对检查定见有贰言,可在公示期间进行陈说,并将陈说资料扫描件上传至一体化渠道,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重组、兼并、分立状况有贰言的,在公示期内均可向云南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反映状况,单位反映状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状况需签署实在名字并留下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企业见布告后,到云南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政务服务中心收取资质分立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