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制作部令

  《修建业企业资质处理规则》现已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修建活动的监督处理,保护公共利益和规范修建商场秩序,确保制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修建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制作工程质量处理条例》、《制作工程安全出产处理条例》等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实施对修建业企业资质监督处理,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修建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修建工程、线路管道设备装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其具有的资产、首要人员、已完结的工程成绩和技能装备等条件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经查看合格,获得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答应的规模内从事修建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担任全国修建业企业资质的一致监督处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合作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修建业企业资质的处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修建业企业资质的一致监督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讯等有关部门合作同级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修建业企业资质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修建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照工程性质和技能特色别离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依照规则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和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能够承当工程的详细规模,由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

  修建业企业应当加强技能创新和人员训练,运用先进的制作技能、修建资料,展开绿色施工。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触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下列修建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答应: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触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一条下列修建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答应: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二条请求本规则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提出请求。其间,国务院国有资产处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修建企业及其部属一层级的企业,能够由国务院国有资产处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修建企业向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提出请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结束,并将初审定见和请求资料报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受理请求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结查看,公示查看定见,公示时刻为10个工作日。其间,触及公路、水运、水利、通讯、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查看。

  第十三条本规则第十条规则的资质答应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依法承认,并向社会发布。

  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则的资质答应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依法承认,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企业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应当照实提交有关请求资料。资质答应机关收到请求资料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的规则处理受理手续。

  第十六条资质答应机关应当及时将资质答应决议向社会揭露,并为大众查询供给便当。

  第十七条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一致印制,正、副本具有平等法令效力。资质证书有用期为5年。

  第十八条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企业持续从事修建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答应机关提出连续请求。

  资质答应机关应当在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连续的决议;逾期未做出决议的,视为准予连续。

  第十九条企业在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有用期内称号、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产生改变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处理改变手续后1个月内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

  第二十条由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公布的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改变,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提出改变请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改变证明资料报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在2日内处理改变手续。

  前款规则以外的资质证书的改变,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依法另行规则。改变成果应当在资质证书改变后15日内,报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存案。

  触及公路、水运、水利、通讯、铁路、民航等方面的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改变,处理改变手续的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应当将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改变状况奉告同级有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企业产生兼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继承原修建业企业资质的,应当请求从头核定修建业企业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企业需替换、丢失补办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替换、丢失补办请求等资料向资质答应机关请求处理。资质答应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结束。

  企业丢失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在请求补办前应当在大众媒体上刊登丢失声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晋级、资质增项,在请求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答应决议作出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资质答应机关不予批准其修建业企业资质晋级请求和增项请求:

  (一)逾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或答应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

  (二)与制作单位或企业之间彼此勾结招标,或以受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的;

  (七)隐秘或谎称、延迟陈述工程质量安全事端,损坏事端现场、阻止对事端查询的;

  (八)依照国家法令、法规和规范规则需求持证上岗的现场处理人员和技能工种作业人员未获得证书上岗的;

  (十)假造、变造、倒卖、租借、出借或许以其他方法不合法转让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十一)产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端或许产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端的;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令、法规和本规则,加强对企业获得修建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意资质规范和商场行为的监督处理。

  上级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资质处理工作的监督查看,及时纠正修建业企业资质处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查看人员实行监督查看责任时,有权采纳下列办法:

  (一)要求被查看企业供给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有关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和查核或许训练合格证书,有关施工事务的文档,有关质量处理、安全出产处理、合同处理、档案处理、财务处理等企业内部处理制度的文件;

  监督查看人员应当将监督查看状况和处理成果予以记载,由监督查看人员和被查看企业的有关人员签字承认后归档。

  第二十六条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查看人员在实施监督查看时,应当出示证件,并要有两名以上人员参与。

  监督查看人员应当为被查看企业保存商业秘密,不得讨取或许收受企业的资产,不得获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七条企业违法从事修建活动的,违法行为产生地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现实、处理成果或许处理主张及时奉告该修建业企业资质的答应机关。

  对获得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公布的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求处以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撤消资质证书行政处分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许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违法现实、处理主张及时报送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获得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坚持资产、首要人员、技能装备等方面满意相应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要求的条件。

  企业不再契合相应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期限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越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的晋级、增项,不能承包新的工程;逾期仍未到达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要求条件的,资质答应机关能够撤回其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

  被撤回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能够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答应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请求。

  第三十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资质答应机关应当依法刊出修建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发布其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报废,企业应当及时将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答应机关: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查看状况和处理定见及时奉告资质答应机关。资质答应机关应当将触及有关公路、水运、水利、通讯、铁路、民航等方面的修建业企业资质答应被撤回、撤消、撤消和刊出的状况奉告同级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资质答应机关应当树立、健全修建业企业信用档案处理制度。修建业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含企业基本状况、资质、成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状况。

  获得修建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向资质答应机关供给实在、精确、完好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企业行政处分的,应当将行政处分决议以及给予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和根据,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许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存案。

  第三十四条资质答应机关应当推广修建业企业资质答应电子化,树立修建业企业资质处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五条请求企业隐秘有关实在状况或许供给虚伪资料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答应机关不予答应,并给予正告,请求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六条企业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修建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答应机关予以撤消;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给予正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请求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企业有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制作工程质量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令、法规对处分机关和处分方法有规则的,依照法令、法规的规则履行;法令、法规未作规则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企业未依照本规则及时处理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改变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企业在承受监督查看时,不照实供给有关资料,或许回绝、阻止监督查看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并能够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企业未依照本规则要求供给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许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契合资质规范规则条件的请求企业不予答应或许不在法定期限内准予资质答应的;

  (五)在企业资质答应和监督处理中,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收受别人资产或许其他优点,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本规则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2007年6月26日制作部公布的《修建业企业资质处理规则》(制作部令第159号)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