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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所和城乡建造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标准住所物业办理项目日子废物和住所室内装饰装饰相关收费的告诉

  北京市住所和城乡建造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标准住所物业办理项目日子废物和住所室内装饰装饰相关收费的告诉

  各区住所城乡(市)建造委(房管局),经开区开发建造局,各物业服务职业党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要点问题整改整治作业,标准本市住所物业办理项目日子废物、住所室内装饰装饰相关收费,保护物业办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物业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北京市物业办理条例》《住所室内装饰装饰办理办法》(建造部令第110号)等相关规则,结合本市实践,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包括日子废物清运费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再收取日子废物清运费;未包括的,能够收取。日子废物清运费收费标准为30元/户·年,该标准应当在物业办理区域明显方位公示。

  三、住所物业办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许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许变相收取住所室内装饰装饰办理服务费。

  四、住所物业办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许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许变相收取住所室内装饰装饰保证金(含装饰押金)。

  五、各区住建房管部分应当强化对物业服务人的辅导监督,加大法律力度;各物业服务职业党委应当强化党建引领职业管理,引导催促物业服务人自动执行有关要求,拒不执行的,各物业服务职业党委要予以通报;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物业办理区域内拆改共有部分的巡视查看,不得以不收费为由不履行义务。

  六、本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住所物业办理项目日子废物、室内装饰装饰相关收费规则与本告诉不一致的,以本告诉为准。

  相关阅览:《关于进一步标准住所物业办理项目日子废物和住所室内装饰装饰相关收费的告诉》方针解读

  《关于进一步标准住所物业办理项目日子废物和住所室内装饰装饰相关收费的告诉》方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