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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说改就改?镇江专项整治来了

  去年下半年市住建局开展的为期1个月的专项检查显示,市区341项在建住宅单体,被发现设计变更7900多项,其中主体工程设计变更最多的将近150项,这其中95%以上为违规变更,有的变更手续只是一张联系单甚至一张纸。市建设工程质监站站长陈研透露,由于无序、违规变更,导致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涉房投诉逐年增多。去年质监站受理有效投诉1102件,牵涉到违规变更的占了60%。

  “相关文件讲得很清楚,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通过,原则上不可以变更。确因特殊情况、属于可变更范围的,必须履行正规的变更申报程序。”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潘海涛介绍,施工现场发现的设计变更违规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降低设计质量、降低品质,比如,将铝合金窗户换成了塑钢窗户;二是降低工艺标准流程,如精装修所用大理石,声称200块钱每平方米,实际价格100元不到;三是降低了住宅的使用功能。

  此次出台的整治方案,框定了重大设计变更的范围,理顺了设计变更的申请流程,明确了不可进行设计变更的7种情形。方案特别指出,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建工程,确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调整的,需征得全体已购房业主的同意。

  专项整治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禁止建设单位以“优化设计”等名义降低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标准。严禁设计单位随意降低设计标准,设计变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未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重大变更文件,施工、监理单位不得作为施工、监理的依据,也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审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或设计变更降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工程技术标准的项目,及时移送查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现场施工图变更行为的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报审的设计变更问题,应下发局部停工通知并移送查处。

  根据安排,各在建项目立即开展自查自纠,3月底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4-11月份,住建部门对所有在建项目尤其是住宅类项目开展拉网式检查,定期发布通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12月份,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总结治理工作成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通过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坚决遏制当前勘察设计领域无序变更频发多发的态势,保证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良龙 卢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