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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防工程规划乙级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 “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展开生机的告诉》 (国发 〔2021〕7号)要求,6月28日,省人防办印发了《关于中止处理人防工程规划乙级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确认作业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清晰于2021年7月1日起中止处理有关人防资质确认作业。

  《告诉》清晰,省人防办不再受理“公民防空工程规划乙级资质确认”“公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确认”及其相关事项的处理作业。郑州市人防办、洛阳市人防办、郑州航空港经济归纳试验区人防办接受的“公民防空工程规划乙级资质确认”“公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确认”“公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年检”事项,同时不再处理。

  《告诉》指出,已提出申请没有办结的,停止处理。建造工程规划企业获得住宅城乡建造部分颁布的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展开公民防空工程规划事务;工程监理企业获得住宅城乡建造部分颁布的相应工程建造监理资质即可展开公民防空工程建造监理事务。本省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业安排等不得以任何方法要求企业供给公民防空工程规划乙级和监理乙、丙级资质证书。

  《告诉》要求,省市县公民防空主管部分将联合有关部分,依照要求加强事中过后监管。一是依据不同危险程度、信誉水平、合理确认查看份额,展开 “双随机、一揭露”监管。二是对有投诉告发和质量问题的企业施行要点监管。三是对人防规划、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施行 “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 题和杰出危险展开专项查看。四是加强信誉监管,依法依规树立黑名单准则,并树立相关失期惩戒准则。

  依据《告诉》,《河南省公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公民防空工程规划乙级资质管理办法的告诉》 (豫人防〔2018〕97号)、《河南省公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公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的告诉》(豫人防 〔2018〕98号)于2021年7月1日即行废止。(文/陈静)